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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及税务处理

发布日期:2020/03/21 作者: 点击: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现将小微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一、会计处理
 
  (1)销售货物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月末符合免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无论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还是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均须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免征增值的小微企业须特别关注,避免税务风险。http://www.543210.com.cn/烟台代办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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