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司变更是指烟台公司的改组,包括公司职能的改变:公司创业的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方向、产品类型与产品规格等项目上的变化;组织上的分立与合并:公司被他人公司收购,成为他人公司的一部分或者公司的部分独立出去,成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并且烟台公司的变更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具体程序为大家详细介绍。烟台代办营业执照 烟台记账报税 烟台代办公司 http://www.543210.com.cn/
烟台公司变更之公司变更名称
烟台公司若想变更必须首先提交公司变更报告书,包括公司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烟台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公司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要求公司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公司变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核名通知书 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 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领取营业执照 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刻章备案 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烟台公司分立合并的,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烟台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对于烟台公司变更的部分要求,主要是涉及烟台公司变更的程序、名称、分立合并等方面的介绍。对于烟台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