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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出资评估

发布日期:2020/03/13 作者: 点击:

  无论法律规定以何种形式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公司首先面临的现实问题便是:给定非货币出资以货币价值的必要性,并以此来判断公司股份的对价。给定非货币出资以货币价值的必要性,英国学者Gower教授认为必要性存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能在会计账目上简单明了地显示出来;其二是给予非货币出资人的出资以货币价值,能准确量化各自所持的股份数量,并为出资人预见其投资风险及投资回报。烟台代理记账:http://www.543210.com.cn/
 
  而非货币出资的价值评估,便是实现非货币价值转化成货币价值,从而转换成所持股份的的工具。非货币出资价值评估制度体系,则是为了保证非货币出资的评估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非货币出资的价值,通过一系列制度来规制价值评估行为而组成的整体。这一体系主要是通过对评估主体、评估模式、评估监督等内容的规定来为价值评估制定一套可供遵循的制度。
 
  从某种意义上讲,非货币出资的价值评估不仅是一个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从专业技术的角度,根据既定的评估原则、评估方法所作出的评估应该是客观的,容易被认可接受的。但是,由于非货币的价值问题不仅涉及到股东的出资是否真正达到注册资本额的要求,还关系到货币出资人和非货币出资人之间的公平问题,非货币出资的价值评估便显得尤为重要,要求法律作出充分的规制,确保有一套合理的制度体系来保证非货币出资价值评估的真实可靠。
 
  若非货币出资人以过高的作价出资,相当于他比其他股东以更低的价格取得公司的股份,便导致了“掺水股”的存在,显然不符合股东之间的公平、平等原则。那么,公司法面临的难题,就是以何种方式来判断作为非货币出资的财产价值,达到对非货币出资的公允性判断,实现非货币出资和股份之间的等价转换,从而避免货币出资人的股份被稀释,或者保障债权人对出资的信赖利益。从两大法系的立法来看,都支持通过对非货币出资进行价值评估来解决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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