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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的义务

发布日期:2020/05/15 作者: 点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代理记账业务也有所提升。代理记账的内容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你是否了解过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的义务呢?
 
    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烟台代办公司执照http://www.543210.com.cn/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3.对正在处理的业务有保密的职责,并且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该给予解释。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3.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要及时更正和补充。
 
    4.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相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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