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提供新途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可以在互联网上,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网上按要求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填写完毕后提交;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按相关政策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可打印《税务登记变更表》,并加盖公章,在指定的期限内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开业事宜。若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网上填写的申请资料与实际不符,则不同意该网上变更登记。烟台代办公司执照 http://www.543210.com.cn/
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3、按不同变更内容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变更纳税人名称: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批准证书(特指外商投资单位);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书;
变更地址: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变更后的注册地(经营地)房屋产权证或使用权或租赁的有效证明文件;(4)批准证书(特指外商投资单位);
变更经营期限或临时税务登记证的有效期: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变更注册资金或投资单位: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批准证书(特指外商投资单位);
(4)验资报告;
(5)产权交割单(国有、集体企业股权变化提供)。
变更注册类型: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批准证书(特指外商投资单位);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变更银行账户:
(1)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2)开户银行证明。
变更总机构名称或地址: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2)总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
第三章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