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 咨询热线:15552221947

公司新闻

联系我们

烟台云诺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芝罘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16号汇通商务大厦5楼028

莱山分公司:烟台市高新区蓝海路1号创客1号4楼410

开发区分公司: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32号留学生创业园1号楼5楼519

电话:155-5222-1947

烟台代理记账:http://www.543210.com.cn/

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福利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03/21 作者: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烟台代理记账:http://www.543210.com.cn/
 
  

本文网址:http://www.543210.com.cn/news/gs/gs_365.html,文章标题:福利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